产权房和使用权房有什么区别

买房优势 日期:2019-11-10 03:05:21 浏览量( 编辑:臻房小许

摘要:海南海南新房,产权房和使用权房两者的区别在于权属不同。1、产权房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

咨询热线:1809828⒋⒎0

产权房和使用权房有什么区别 海南房地产,海南什么样的楼盘不能买?从环境、治安、房屋质量等方面分析有很多房子是千万不能入手的,具体有哪些房子是不适合居住的呢?

产权房和使用权房有什么区别

产权房和使用权房两者的区别在于权属不同。

1、产权房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海南房子还在的话,海南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海南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海南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海南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2、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俗称为公房,这种海南房子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相当于跟政府签了长租协议。

17.jpg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产权的区别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海南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海南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海南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海南房子的所有权。 海南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海南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海南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海南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海南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

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市海南省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海南省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海南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醉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海南买房优势:海南岛的山脉多数在500~800米之间,实际上是丘陵性低山地形。海拔超过1000米的山峰有81座,成为绵延起伏在低丘陵之上的长垣,海拔超过1500米的山峰有五指山、鹦哥岭、俄鬃岭、猴弥岭、雅加大岭和吊罗山等。,海南房价

咨询微信:180928470

如果您还不明白,欢迎扫描右侧二维码了解更多。

扫一扫咨询最新消息